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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会计分享应付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来源:武汉仁和会计实战培训班    时间:2019/3/13 11:43:00

  应付分保账款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再保险分出人,另一种是再保险分出人,其中包括应付分出保费、应付分保贿款、应付分保费用等。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应付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的相关知识,以下是有武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分出保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的调整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分出保费”科目。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分出保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增加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存入增加金”科目。按账单标明的返还上期扣存分保增加金,借记“存入增加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期计算的存入分保增加金利息,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再保险接受人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保费用金额,借记“分保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用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分保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纯益手续费的,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纯益手续费金额,借记“分保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按账单标明的分保赔付款项金额,借记“赔付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应付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武汉仁和会计培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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