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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仁和会计实战培训班 时间:2018/5/4 16:56:49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分享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热点问题:
问题1:值税一般纳税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满足年应税销售额的条件,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累计应税销售额是指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
(2)应税货物劳务的一般纳税人中,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而登记的,或者未超过标准申请登记的,同时满足第(1)条年应税销售额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兼有应税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中,货物劳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而登记的,或者未超过标准申请登记的,同时满足第(1)条年应税销售额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4)销售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2:何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需要说明的是,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服务”)的,以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合计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合计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二是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三是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问题3: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情况下,月(季)平均应税销售额如何估算?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估算的具体方法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月份×12;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4个季度,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季度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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